基隆影展創辦於2018年,至今已經邁入第5屆,本活動為基隆市政府舉辦,主要目的是以充實公用頻道內容為前提,鼓勵參加影展之導演可以將基隆的文創藝術印象或生活周遭點滴為影片素材,利用手機、相機及攝影機攝製微電影短片,並於推廣民眾近用媒體之計畫為目的。
比賽內容可以分為「開放性主題」及「特定主題」兩種類型:

1. 「開放性主題」類型方向:以基隆在您的心目中是什麼模樣? 從以前到現在的基隆看來,是一座很難得知這個港城曾發生多少故事,如何從些許蛛絲馬跡來尋找其中的脈絡。將設定「基隆」為場域,以「基隆的故事」為主軸,透過以攝影機或相機的視角拍出,並結合創意發想、展現基隆特有的記憶、印象。

2. 「特定主題」類型方向:您認為這幾年,基隆的城市發展有了哪些新生命的翻轉?以「新基隆」的概念,強調基隆近幾年的改變,傳承與過去的現代化城市,讓人駐足回頭的海港山城去設定影片內容,呈現基隆城進步的轉變。

影片組/獎勵機制
獎金共30萬元,於影片頒獎典禮後,根據該團隊獲獎之獎項給予獎勵金:
評審團特別獎乙名:每名獎金新台幣參萬伍仟元,獎座+獎狀乙只。
最佳新基隆獎乙名:獎金新台幣貳萬伍仟元,獎座+獎狀乙只。
最佳手機拍攝獎乙名:獎金新台幣貳萬伍仟元,獎座+獎狀乙只。
最佳劇本獎乙名:每名獎金新台幣貳萬元,獎狀乙只。
最佳導演獎乙名:每名獎金新台幣貳萬元,獎狀乙只。
傑出作品獎十名:獎金新台幣壹萬元,獎狀乙只。
網路人氣獎三名:每名獎金新台幣伍仟元,獎狀乙只。

通過評審入圍之影片即可補助新台幣$2,000元補助金,(共最多補助30支,每位參賽者最多參加2件作品)。

 報名期限
即日起~111/7/29(五) 17:00截止(網路上傳截止時間,主辦單位得視收件狀況延長期限)
 參加對象
凡中華民國國民,不分縣市、年齡皆可參加
 影片徵件方式與標準
1、辦法說明:
(1)投稿方式:
本活動須到『美麗基隆』專屬網頁透過成功上傳影片或到FilmFreeway平台上傳參加徵選影片之YouTube聯結網址方可完成報名;完成報名者且作品無違反善良風俗皆可參加活動。
(2)評選方式:
由主辦單位召集相關領域之專業人士共同評選,評選辦法如下:
將由主辦單位邀集相關領域專業人士組成評審團評選,為募集之影像作品進行評選,通過評審入圍之影片即可補助新台幣$2,000元,每位參賽者最多參加2件作品。(實際名額將由視參加者作品水準議定,主辦單位有權更動獎項)
 評分標準:作品故事之完整性及感染力30%、作品主題適切度25%、情境張力及表現度25%、創意呈現10%、技術表現10%
 網路人氣評分標準:篩選出30部影片進入複選,並將此30部影片,同時放置網路,進行人氣獎票選,影片點閱人數計算,以參加影片在『美麗基隆』YouTube之點閱人數為計算基準,並以111年9月15日17:00為截止計算時間,統一各參加影片之點閱人數佔評分比20%、網路票選30%、評審分數50%。
 入圍資格:計選出30支影片入圍,進入最後決選獎項評選。
 入圍作品公佈時間:111/09/01(四)~111/09/30(五) (暫定)
入圍名單將公佈於『美麗基隆』專屬網頁及『基隆公用頻道』FB粉絲團,並將以電話、電子郵件等方式通知。
 拍攝規格:
a. 規格一:作品不限任何攝影機、相機或手機等影音器材及2D、3D、電腦繪圖等多媒體形式創作均可。
b. 規格二:作品限定以智慧型手機拍攝為主。(最佳手機拍攝獎項)
 影片格式:
a. 影片創作規格:avi、mp4檔,解析度須達1080*1920(HD),並不得小於720*1280,並可支援Youtube平台上傳的檔案格式為主。
b. 影片創作時間長度:3分鐘以內。
c. 作品應避免畫質不清。
 報名期限:(暫定)
即日起~111/07/29(五) 17:00截止(網路上傳截止時間,主辦單位得視收件狀況延長期限)
 決選評選
將由主辦單位邀請影視產業界、學者及專家組成之作品評審委員會,進行最終決審,影像作品(共計30組)進行評選。(實際名額將視參加者作品水準議定,主辦單位有權更動獎項,參賽者須尊重評審之決定,對評審結果不得異議。)
評分標準:故事之完整性及感染力30%、作品主題適切度25%、情境張力及表現度30%、整體創意呈現10%、、影片拍攝技巧後製表現10%。

作品故事之完整性及感染力:作品的完整性、作品具有獨特性—30%
作品主題適切度:具備明確的創作立場與開放的詮釋格局。—25%
情境張力及表現度:表現清楚的內容、事件與人物關係,能將內在的構思具象化,發展出能與觀眾溝通的作品。—25%
創意呈現:發揮影片作為視聽媒介的獨特性,完成具創意的影像作品。—10%
技術表現:能表現穩定的技術能力,整合畫面、聲音、剪接與場面調度,提升作品品質—10%

網路人氣評分標準:預計篩選出30部影片進入複選,並將此30部影片,同時放置網路,進行人氣獎票選,影片點閱人數計算,以參加影片在『美麗基隆』YouTube之點閱人數為計算基準,並以111年9月30日17:00為截止計算時間,統一各參加影片之點閱人數佔評分比20%、網路票選30%、評審分數50%。
得獎作品公佈時間:頒獎當天
得獎名單將公佈於『美麗基隆』專屬網頁及『基隆公用頻道』粉絲團(FB),並將以電話、電子郵件等方式通知。

 著作權與授權
1、入選影片著作權歸原創作者及主辦單位共同所有,並授權於中嘉數位股份有限公司所屬公司/吉隆有線電視、長德有線電視、麗冠有線電視、萬象有線電視、新視波有線電視、家和有線電視、數位天空有線電視、北健有線電視、雙子星有線電視、三冠王有線電視、港都有線電視、慶聯有線電視等等公用頻道(CH03)播出。
2、參加者須詳閱比賽辦法等相關規範與說明,若作品與規定不符則不列入評選。
3、參加作品需為尚未以任何形式公開發表之原創版權所有作品,違者取消得獎資格,嚴禁剽竊、臨摹或 抄襲之情事。若發現參賽作品違反以上事項,並經查證屬實,主辦單位得以取消其參賽與得獎資格;若為得獎作品,則追回已頒發之獎項並公告,如因此造成第三者之權益損失及所產生之法律責任,參賽創作者須負完全之法律責任。
4、作品不得涉及暴力、色情、譭謗等違反善良風俗,一經察覺,立即取消得獎資格,追回獎項獎金,其衍生的民、刑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擔。
5、作品主題、格式,如未按規定者,經查證屬實,該件作品取消參加及補助資格。
6、參賽作品若有涉及相關著作權、肖像權、個人資料法律責任及侵害第三人權利時,係由參賽者自行負擔法律之責任,主辦單位得取消資格。
7、影片音樂版權規範:
參加者得自行創作配樂或運用免費授權等製作公播之音樂,並授權予吉隆有線電視播出。
8. 、完成影片需永久授權基隆市政府無償使用,作為宣傳推廣本市業務之公益使用。
其運用範圍包括:
(1) 於非營利性活動、影展中公開上映、公開演出、公開口述、公開展示。
(2) 於無線、有線、衛星電視頻道、網路平台、行動通訊應用,以及基隆市政府行政機關所屬之網站,作非營利公開播送、公開演出、公開口述、公開展示以及公開傳輸等著作權應用行為。
(3) 同意配合頻道播放時間限制因素,在不影響影片敘事結構下,由播映單位修剪影片至需要長度播映,或分集播映。
(4) 影片及其畫面與劇照須永久無償提供基隆市政府作為非營利之重製、公開展示、公開傳輸,並同意概括授權基隆市政府授權同意之第三人作為推廣本市業務之公益使用。
(5) 參加作品之影片,主辦單位有權依行銷宣傳推廣之目的,使用方式及次數均不受限,均不另給酬,參賽者並不得對主(承)辦單位行使著作人格權。
(6) 獲得補助之作品將依實際情況進行調整、製作,主辦單位有權對其作品進行修改、調整之權利,參賽者並不得對主辦單位行使著作人格權。
(7) 獲得補助者需簽署授權使用同意書,同意自公布得獎日起,該作品無條件授權主辦單位使用,主辦單位擁有無償重製及公開發行,且必要時對作品具修改之相關權利,不需另支付日後使用酬勞或權利金。作者並不得對主(承)辦單位行使著作人格權。
 注意事項
1、投稿者參賽作品應自行將投稿檔案備份,所有參加作品得獎與否均不予退件。
2、獲得補助之作品,將於活動截止日後由主辦單位個別通知得獎者,得獎者需無償提供參賽作品之高解析度影片檔案,以作為後續製作之用,否則視為棄權論。
3、獲得補助之作者應依相關稅法繳納稅捐,基隆市政府對所有稅捐概不負擔。依財政部國稅局規定中獎金額或獎項價值超過新台幣1,000元整,需申報中獎人個人所得,若超過新台幣20,000元,依法應扣繳10%稅金(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依法扣繳20%稅金);若中獎人未能依法繳納應繳稅額,即視為喪失得獎資格。
4、參加作品未達標準,獎項得以從缺或減之。
5、凡報名參加即視同已閱讀並完全同意本活動之一切規定。
6、本活動辦法如有未盡事宜,以活動網頁公布資料為主,主辦單位保留解釋修改之權利。
7、本活動因故無法進行時,主辦單位保留對活動網站、活動規則、獎項及得獎公布等的修改權利,修改後不另行通知。
8、獎項之撤銷、遞補
(1) 參賽資料、企劃書或其附件有隱匿、虛偽等不實情事。
(2) 創作涉及侵害他人著作權,經法院判決確定者。
(3) 以不正當手段影響評審委員之公正性、專業性,經查證屬實者。
(4) 未依本計畫各點辦理。
(5) 其他違背法令行為。
(6) 取消資格之獲獎者經主辦單位通知應繳回獎金,逾期不履行時,依法移送強制執行。